所属地区 | 广东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
招标概要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超高压蒸汽管道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已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颁布《惠州市能源和重点局关于惠州大亚湾综合能源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惠能重核准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发包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超高压蒸汽管道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超高压蒸汽管道施工
(2)项目地点: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区西部D5地块附近管廊管架
(3)工程规模: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超高压蒸汽管道施工项目是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对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一期项目公司供应超高压蒸汽工程。本工程拟新建超高压蒸汽管线,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协调、包征租地、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报建手续办理、包竣工验收。承包人应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涨价因素及相关政策调整因素等,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2.2招标范围:
2.3重要说明:
(1)本次招标工程量为预估量,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履行本项目招标内容能力的企业。
3.1.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GCD或GD1)。
3.1.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的在职职工(提供至少半年或以上社保证明资料),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自2013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合同(单项)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P91或P92管道的国内竣工业绩。上述业绩必须为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业绩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子公司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施工范围。
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7日9:30(北京时间)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已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颁布《惠州市能源和重点局关于惠州大亚湾综合能源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惠能重核准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发包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超高压蒸汽管道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超高压蒸汽管道施工
(2)项目地点: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区西部D5地块附近管廊管架
(3)工程规模: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超高压蒸汽管道施工项目是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对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一期项目公司供应超高压蒸汽工程。本工程拟新建超高压蒸汽管线,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协调、包征租地、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报建手续办理、包竣工验收。承包人应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涨价因素及相关政策调整因素等,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2.2招标范围: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超高压蒸汽管道施工 |
(详见《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超高压蒸汽管道施工技术规范书》)。 |
(1)本次招标工程量为预估量,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履行本项目招标内容能力的企业。
3.1.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GCD或GD1)。
3.1.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的在职职工(提供至少半年或以上社保证明资料),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自2013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合同(单项)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P91或P92管道的国内竣工业绩。上述业绩必须为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业绩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子公司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施工范围。
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7日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崔健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