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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水河道砂石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船只进出通道疏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鼎发改审【202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朗盛砂石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朗盛砂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澧水河道砂石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船只进出通道疏挖工程
2.2、建设地点:常德市鼎城区。
2.3、建设规模:澧水河道砂石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船只进出通道疏挖工程总投资约为205万元。本项目位于蒿子港沙河口,运输通道疏挖区长度为290m,疏挖宽度为235m,设置2处吹填区,1处为临岸堤角,另1处设在沿下游河岸800m处,利用河滩低洼段吹填清淤。(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准)。
2.5、工期要求:7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8、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工程位于位于蒿子港沙河口,运输通道疏挖区长度为290m,疏挖宽度为235m,设置2处吹填区,1处为临岸堤角,另1处设在沿下游河岸800m处,利用河滩低洼段吹填清淤。(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准)。
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9、项目编号:ZJZH-2023-051(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外省入湘企业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③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为准。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6)其他要求:①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②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③投标文件拟定的人员,从投标准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不可抗力需要更换的,需经建设单位同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 于2023年08月 29日09:00至2023年09月 04日17:00(请登录)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澧水河道砂石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船只进出通道疏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鼎发改审【202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朗盛砂石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朗盛砂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澧水河道砂石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船只进出通道疏挖工程
2.2、建设地点:常德市鼎城区。
2.3、建设规模:澧水河道砂石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船只进出通道疏挖工程总投资约为205万元。本项目位于蒿子港沙河口,运输通道疏挖区长度为290m,疏挖宽度为235m,设置2处吹填区,1处为临岸堤角,另1处设在沿下游河岸800m处,利用河滩低洼段吹填清淤。(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准)。
2.5、工期要求:7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8、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工程位于位于蒿子港沙河口,运输通道疏挖区长度为290m,疏挖宽度为235m,设置2处吹填区,1处为临岸堤角,另1处设在沿下游河岸800m处,利用河滩低洼段吹填清淤。(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准)。
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9、项目编号:ZJZH-2023-051(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外省入湘企业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③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为准。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6)其他要求:①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②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③投标文件拟定的人员,从投标准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不可抗力需要更换的,需经建设单位同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 于2023年08月 29日09:00至2023年09月 04日17:00(请登录)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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