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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4.4万吨/年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4.4万吨/年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晋工信化工函【2023】75号产能确认,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现进行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4.4万吨/年焦化升级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招标,招标人为山西焦煤集团五麟煤焦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以煤为原料新建174.4万吨/年的焦化装置以及配套的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装置。根据炼焦技术的发展状况,以及充分利用宝贵的炼焦煤资源,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前瞻性、系统的可靠性,并综合考虑世界炼焦工业发展现状。设计焦炉公称能力为174.4万吨干全焦/年。炼焦系统由焦炉、煤塔、间台、端台、炉门修理站、推焦杆及平煤杆更换站、烟囱、配套的焦炉机械等组成。焦炭采用干法熄焦,配套建设3套干熄焦。装煤除尘采用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系统工艺,机侧除尘和出焦除尘采用地面站。该工艺除尘效率高,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煤气净化系统设有冷鼓、脱硫、硫铵、洗脱苯。本项目由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组成。其中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备煤、炼焦、干熄焦、烟道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利用、地面除尘站、筛储焦、冷鼓电捕、脱硫及硫回收、制酸、硫铵、洗脱苯、综合罐区等,配套的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为剩余煤气利用现有甲醇装置,升级改造建设甲醇驰放气生产氢气和液氨。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制冷站、空压站、密闭式循环水、新鲜水消防水、事故水池、煤气放散、供配电、机柜室、中心控制室、中央化验楼、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及浓水提盐系统、机修、材料库、车间办公楼等。
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三泉焦化工业园区。
2.2 服务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主管部门审批。
2.3 质量标准:(1)该项目预计2025年投产,须超前考虑项目所需设计标准和安全环保要求,以适应新的形势;(2)须考虑本项目与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的共有设施的配套性及关联性;(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评估评审应通过专家审查会审查。编制成果(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需提供给招标方,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文字版30份。
2.4 招标编号:SJZB-NY-F230054
2.5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该标段(包)内容: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4.4万吨/年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以及报告审查所需的全部程序、文件、相关资料、服务,并通过专家审查会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至少有1套7.0米及以上顶装焦炉、单套规模100万吨/年及以上的详细工程设计业绩;
3.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5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8月9日17 时 00分至2023年8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法:(请登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1.招标条件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4.4万吨/年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晋工信化工函【2023】75号产能确认,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现进行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4.4万吨/年焦化升级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招标,招标人为山西焦煤集团五麟煤焦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以煤为原料新建174.4万吨/年的焦化装置以及配套的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装置。根据炼焦技术的发展状况,以及充分利用宝贵的炼焦煤资源,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前瞻性、系统的可靠性,并综合考虑世界炼焦工业发展现状。设计焦炉公称能力为174.4万吨干全焦/年。炼焦系统由焦炉、煤塔、间台、端台、炉门修理站、推焦杆及平煤杆更换站、烟囱、配套的焦炉机械等组成。焦炭采用干法熄焦,配套建设3套干熄焦。装煤除尘采用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系统工艺,机侧除尘和出焦除尘采用地面站。该工艺除尘效率高,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煤气净化系统设有冷鼓、脱硫、硫铵、洗脱苯。本项目由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组成。其中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备煤、炼焦、干熄焦、烟道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利用、地面除尘站、筛储焦、冷鼓电捕、脱硫及硫回收、制酸、硫铵、洗脱苯、综合罐区等,配套的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为剩余煤气利用现有甲醇装置,升级改造建设甲醇驰放气生产氢气和液氨。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制冷站、空压站、密闭式循环水、新鲜水消防水、事故水池、煤气放散、供配电、机柜室、中心控制室、中央化验楼、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及浓水提盐系统、机修、材料库、车间办公楼等。
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三泉焦化工业园区。
2.2 服务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主管部门审批。
2.3 质量标准:(1)该项目预计2025年投产,须超前考虑项目所需设计标准和安全环保要求,以适应新的形势;(2)须考虑本项目与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的共有设施的配套性及关联性;(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评估评审应通过专家审查会审查。编制成果(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需提供给招标方,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文字版30份。
2.4 招标编号:SJZB-NY-F230054
2.5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该标段(包)内容: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4.4万吨/年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以及报告审查所需的全部程序、文件、相关资料、服务,并通过专家审查会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至少有1套7.0米及以上顶装焦炉、单套规模100万吨/年及以上的详细工程设计业绩;
3.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5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8月9日17 时 00分至2023年8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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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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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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