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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陶湾咸池沟尾矿库(榆木沟尾矿库接替库)项目道路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陶湾咸池沟尾矿库(榆木沟尾矿库接替库)项目道路工程
2.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3)0383号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建设地点:栾川县
5.项目概况: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陶湾咸池沟尾矿库(榆木沟尾矿库接替库)项目道路工程由上坝道路、环库道路及至排水井道路组成。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陶湾镇咸池沟,由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本次建设内容为:一期道路、1号至初期坝道路、2号至初期坝道路、至0、1号井道路、至2号井道路、至3、4号井道路、二期道路桩号K7+740.00-K8+621.59段;道路全长约20769米(混凝土路面长约9293米、碎石土路面长约11476米),道路宽度3.5m-5m。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补充通知(如有)包含的所有内容。
8.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最高投标限价:96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均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
3.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0日24:00获取。
本招标项目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陶湾咸池沟尾矿库(榆木沟尾矿库接替库)项目道路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陶湾咸池沟尾矿库(榆木沟尾矿库接替库)项目道路工程
2.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3)0383号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建设地点:栾川县
5.项目概况: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陶湾咸池沟尾矿库(榆木沟尾矿库接替库)项目道路工程由上坝道路、环库道路及至排水井道路组成。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陶湾镇咸池沟,由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本次建设内容为:一期道路、1号至初期坝道路、2号至初期坝道路、至0、1号井道路、至2号井道路、至3、4号井道路、二期道路桩号K7+740.00-K8+621.59段;道路全长约20769米(混凝土路面长约9293米、碎石土路面长约11476米),道路宽度3.5m-5m。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补充通知(如有)包含的所有内容。
8.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最高投标限价:96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均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
3.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0日24:00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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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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