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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西乡路南侧至善路西侧地块至善园西苑项目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如东县西乡路南侧至善路西侧地块至善园西苑项目核准的批复》东行审投【2021】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恒一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东恒一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如东县西乡路南侧至善路西侧地块至善园西苑项目变压器(详见清单)供货、运输、配合安装、配合调试和验收、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工程造价约72万元。
2.2交货地点:招标人和合同中的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付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到招标人和合同中的买方通知30日历天。
2.4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时间以供销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5万元(金额以累计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准)类似变压器供货业绩(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供销合同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缺一不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6本项目建议品牌:
招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建议品牌的,可以在建议品牌范围内自行选择;以上建议品牌内产品使用前均需经发包人确认。招标文件中未提供设备建议品牌型号规格的,投标人应根据清单及文件要求自行确定,必须完全满足相应的技术规格要求。项目所用线材辅料必须为国标达标产品。
如投标人拟选择建议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的,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所用的品牌标准质量不低于招标人的建议品牌,并附相应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等要求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8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4月10日17时30分至2023年4月24日9时0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4日9时00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如东县西乡路南侧至善路西侧地块至善园西苑项目变压器(详见清单)供货、运输、配合安装、配合调试和验收、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工程造价约72万元。
2.2交货地点:招标人和合同中的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付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到招标人和合同中的买方通知30日历天。
2.4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时间以供销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5万元(金额以累计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准)类似变压器供货业绩(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供销合同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缺一不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6本项目建议品牌:
序号 |
产品名称 |
建议品牌(厂家) |
1 |
变压器 |
江苏鼎鑫电气有限公司、江苏铭安电气有限公司、江苏北辰互邦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天伯乐达变压器有限公司、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江苏燎源变压器有限公司 |
如投标人拟选择建议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的,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所用的品牌标准质量不低于招标人的建议品牌,并附相应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等要求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8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4月10日17时30分至2023年4月24日9时0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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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丽
手机:1355201104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182
邮箱:mali@dlzb.com
QQ:36850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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