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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采购条件
安徽明生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编号:AH23),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安徽明生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邀请所有潜在合格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应答人”)就安徽明生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服务类采购项目提交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安徽明生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服务类采购项目。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 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 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5)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c)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f) 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j)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k)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现场查询)。
(n)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o)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由评审专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现场查询)。
(p) 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q) 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一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应答。
4、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2月28日8:00至2023年3月3日17:00下载采购文件。
5、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请登录)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08:30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安徽明生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服务类采购项目。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 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 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5)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c)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f) 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j)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k)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现场查询)。
(n)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o)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由评审专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现场查询)。
(p) 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q) 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一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应答。
4、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2月28日8:00至2023年3月3日17:00下载采购文件。
5、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请登录)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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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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