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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开发区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扬州瑞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区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工程桩基试桩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子江南路以东、金港路北侧;
2.2招标范围:开发区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工程桩基试桩检测及相关检测服务;
2.3合同估算价:约12万元;
2.4服务期限:1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证书且副本附表注明的检测项目包含承载力静载检测、单桩水平试验、低应变法检测。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7.2投标人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4市外企业投标前须到扬州市住建局工程处完成备案手续;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9 报价要求:本工程采用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年)的60%。《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中未列出的检测项单价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3月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3月22日每日
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15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为开发区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扬州瑞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区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工程桩基试桩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子江南路以东、金港路北侧;
2.2招标范围:开发区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工程桩基试桩检测及相关检测服务;
2.3合同估算价:约12万元;
2.4服务期限:1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证书且副本附表注明的检测项目包含承载力静载检测、单桩水平试验、低应变法检测。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7.2投标人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4市外企业投标前须到扬州市住建局工程处完成备案手续;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9 报价要求:本工程采用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年)的60%。《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中未列出的检测项单价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3月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3月22日每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15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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